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发出公告,主要是解决月饼行业存在的两个问题:一是过度包装;二是搭售。也就是说,月饼要“瘦身”,一方面要对月饼进行“形式瘦身”,即从包装材料、包装方式上花力气;另一方面,则要对月饼进行“内容瘦身”,坚决遏制月饼盒里搭售人参、手表、银质刀叉等名贵商品。
新的月饼标准规定,企业在包装月饼时,不应当使用虚假的壁厚、盖子和遮盖物,或者其他方式的构造和填充以欺骗消费者;月饼包装的制作、外形和填充不应当引起误导,并对月饼的包装内空容积提出要求:单件商品内包装的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15%,外包装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45%等。
月饼既有一般商品属性,又有中秋佳节用来馈赠亲友、寄托祝愿的传统礼品的特殊功能。商品功能不同,体现在包装上自然应有所区别。问题是,月饼品类成百上千,即使在客观上存在“自己消费用”和“亲友送礼用”两类,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无法明确界定,实施分类标准也很难操作。
节俭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那种奢华、浪费的包装要坚决制止。反对“过度包装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,包装材料使用了木材,甚至红木、水晶等名贵材料。由于缺乏回收措施,这些宝贵的资源大多都白白浪费了。新的月饼国家标准要求,月饼包装材料应符合安全、卫生要求;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;应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的包装材料等。
新标准对包装材料的要求还应该更具体些。比如什么样的材料算‘易回收’,目前我国对此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或规定。标准要真正具有可操作性,有必要明确规定哪些材料可以用,哪些材料不可以用。据悉,为了制止月饼“过度包装”,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暂行办法。不久前,上海市出台了我国第一部针对月饼过度包装的“瘦身”办法———《上海市月饼适度包装暂行办法》。其中明确规定:凡在上海地区生产、销售的月饼不能用木材作包装材料,更不能用红木、水晶等名贵高价材料制作月饼盒。应该说,这样的规定既便于生产厂家遵照执行,也便于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管理。